声明人:刘杰
认同了迫害,不情愿的写过“悔过书”,自己非常后悔。严正声明:以前所做、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一律作废。今后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洗去污点,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5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10/10371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