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米英
99年,在镇政府洗脑班上,请人代写的“保证书”,现在声明作废。一定做好师父安排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6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10/10371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