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林雪芳
在邪恶的威逼、欺骗下,所写的一切“保证”,及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声明作废。坚定实修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5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10/10371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