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剑玲、随秀珍
在高压迫害下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所写的东西,全部作废。紧跟师父,做好三件事,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6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10/10371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