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孙荣、王明
以前被派出所所逼,违心的写了保证“不炼法轮功”,现在声明作废。今后努力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5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10/10371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