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潘竹生
以前在不知真象的情况下,我替爱人(修大法)写了“保证书”,现在我认识到了邪党的邪恶本质,现在特此声明作废。今后明是非,辨善恶,顺应“真、善、忍”做一个好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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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6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10/10371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