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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金翠香 我于96年开始修炼大法。99年7.20邪恶开始非法镇压大法以后,因印制大法资料被非法判刑十年。2003年3月17日被非法关進监狱,同年8月11日写了“悔过”材料。现在我严正声明:以前所写过的“悔过”材料及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4月4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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