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何婷丽
我是一名法轮大法修炼者,以前所说所写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一律作废。今后加倍弥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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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1年9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9/21/1683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