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东初、鞠桂芝
99年7.20以后,邪恶让我们签字、交大法书,我们就签了,把大法书也交了,我们所做、所签的字声明作废。加倍精進做好师父所说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,走好最后的路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6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11/10381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