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广文
我在单位领导及公安恶警逼迫下写了“不炼法轮功”的保证书,现声明作废。同时声明所有不符合大法的一切“保证书”、签名及言语统统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11/10381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