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何德民
我于2000年10月在邪恶的迫害下,签了“不炼功”的所谓保证书。现在我严正声明: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我一定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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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5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11/10381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