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姜洪田
以前受邪恶迫害,做过一些不符合大法的事,声明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跟上师父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4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11/10381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