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贾海军
我在2003年在看守所时,曾被邪恶逼迫写过“不炼大法”的保证书,给大法造成严重的损失,现声明“保证书”作废。以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6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11/10381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