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美玲
我原来曾写过“不再炼大法的保证书”,在此声明作废。以后继续修炼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6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11/10381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