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杨桂花、周碧仙、揭宝玉、揭爱玉、曾广忠
在邪恶迫害下,家人以本人名义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5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6月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11/10381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