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郭俊青、刘月华
在强化洗脑及残酷迫害下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5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11/10381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