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宋玉兰、支传玉、闫芬、玲玲、王怀静、李宗山、李秀琴、利利、支林、王仿红
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所说、所写、所做全部作废。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0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6月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11/10381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