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曹淑芬
我在被迫害期间所说、所做的迫害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5月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11/10381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