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徐凤英
我在邪恶的迫害下,所说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5月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11/10381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