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崔振山
对于我以前的对大法不利的言行,在此声明一律作废!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11/10381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