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闫凤红
在洗脑班所说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东西全部作废。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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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11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11/10381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