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赵桂芹
99年7.20后,在派出所写了“保证书”,做了对不起大法的事,给大法带来负面影响。声明: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。彻底与邪恶决裂,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,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5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12/10386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