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郝正芳
在监狱里写了“保证书、悔过书以及揭批材料”。郑重声明:以前所写、所说的违背大法的一切作废。紧随师尊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,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6月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12/10386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