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淑华、刘淑贞
我们在邪恶的迫害下我们曾违心的写了“三书”。在此严正声明:在邪恶的迫害下所有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我们一定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正念正行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5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12/10386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