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刁克民、木子、李福海
1999年7月20日那次填的表作废。所有写的不符合大法的“保证”作废。决心紧跟师父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5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12/10386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