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崔佃生
99年7月20日以后,在邪恶的疯狂非法镇压下,我曾违心的写过“保证书”。我声明该“保证书”一律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5月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12/10386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