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方圆圆
在洗脑班、乡政府、派出所的强行迫害下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,紧跟师父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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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5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12/10386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