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徐美芳
我在2003年12月被邪恶绑架,拘留15天,释放的时候,在“不炼功”的保证书上签了字,现声明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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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5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12/10386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