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吴兰玉、吴广鹏
由于有怕心,在正念不强的情况下,在学校签了字,特此声明,在学校签的字作废。今后,一定要跟上正法進程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5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12/10386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