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高美玲
本人在邪恶迫害得神志不清时,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,声明作废。紧跟师父修炼到底,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6月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12/10386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