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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于桂英 2002年正月,两个恶警来到我家,我正看大法书,它们管我要书我不给,恶警逼我儿媳把书抢走,又逼我儿子把书烧掉,犯下了大罪。我女儿还代我写过“保证书”,签过名。严正声明:我和家人以前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事全部作废。从今以后,做好三件事,加倍补偿给大法造成一切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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