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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李宝莲

    由于学法不深,平时不严格要求自己,在1999年“720”以来的高压中,派出所到我家,问我炼不炼功了,我说了违心的话。政府人员到我家,让我写绝裂书,我说不写,家人却代写了。还有一次,派出所到我家取指纹。现声明全部作废,我以前所作所为都是违心的,是执著心带动,被魔钻了空子。我感到非常后悔、难过,所以我要加倍弥补自己的过失。邪恶之徒江泽民迫害、诽谤大法,制造了千古奇冤!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1年8月25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9/23/16917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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