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潘虹 由于自己的情和执著,在公安分局时,恶警问我炼不炼功时,我回答“不炼”,还说了一些给同修带来麻烦的话。自己很后悔,深知自己造下重大罪业,现在我郑重声明在公安分局所说的话一律作废。跟上正法進程,清除共产邪灵的一切因素,做合格的大法弟子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6月8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