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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宋顺伊 我在被保卫科人员从看守所带回后,在保卫科人员和家人的巨大压力、压迫下,逼我在“保证书”之类的复印好的纸单上签名。这都不应该签,我很后悔,在此声明在99年7月22日至今所签的一切不符合大法弟子标准的字,一切作废。我今后要坚定修炼法轮大法,加倍弥补,做合格的正法弟子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9月17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9/23/1691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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