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代芬
1999年7.20以后,我因为怕心交了大法资料又写了“认识”,现声明对不起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努力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,跟上正法進程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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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6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13/10392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