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训发
我被中共强迫在洗脑班所写的“保证书、悔过书”等在此声明作废。我一定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6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13/10392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