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雒双
我以前做过、说过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 我今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认真对待大法,认真修炼大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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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6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13/10392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