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利叶、王应德、叶新荣
过去被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现声明一律作废。紧跟大法!自己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5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13/10392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