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薛长龙
99年7.20以后,在高压下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声明作废。并以实际行动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6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13/10392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