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黎丽萍
我在邪恶迫害下,所说的、做的、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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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5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13/10392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