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嘟嘟
以前在邪恶逼迫下,所写的违心的“不炼法轮功的东西”全部作废。自己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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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6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13/10392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