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春丽
我以前所写的“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”和一切材料一律作废。坚决跟上正法進程。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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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6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13/10392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