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来
我是一个炼功人的家属,在迫害家人面前,说了一些对大法和李老师不敬的话,并代家人写过“保证”。特此声明作废。今后也要告诉别人法轮大法好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6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13/10392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