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金凤珍
99年7.20邪恶开始非法镇压大法以后,在单位和街道的压力下,我违心的写了三份“不炼了”的保证。现在我声明:当时我写的一切违背大法的文字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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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3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14/10398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