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肖菊花
我在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期间,由于对法认识不足,顺从邪恶写了“不炼功保证”。现已经认识到是不对的,特此声明所写“保证”及其它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,做好自己应该做好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6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14/10398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