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宋爱花
7.20的时候,家里人替我写的“保证书”,我默认了,现在我知道错了,声明全部作废。以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,跟随师父一修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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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5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14/10398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