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肖国芬
我于2002年被绑架,并非法强行入狱三年。现在郑重声明:在狱中被迫害期间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6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14/10398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