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姜彩云
在迫害中被迫写下了对大法有损害的话,现严正声明作废。坚信师父和大法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6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15/10404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