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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红英 1999年迫于压力签下了“认识”。2004年在办理调动过程中,再次声称“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”并说,“不接受任何资料”。违背了大法。在此严正声明:我所签的“保证书、声明”全部作废。 做好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5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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