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景艳
在被邪恶的迫害中,我所说的、所写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词,一律作废。不承认旧势力的安排,否定旧势力的一切。在今后修炼中,用大法标准严格要求自己,认真做好三件事,坚定正念,勇猛精進,一修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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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6月1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6/15/104047.html